第69节

    我呆呆地将他望着,故意把衣袍往下拉了几分,他却仍然没有动作。
    在我反应不过来的时候,他抱着我瞬移到那面镜子前,眸色比窗外的夜幕更为暗沉,滚烫的鼻息挨在我耳侧,语声低哑道:“这里看得更清楚。”
    意识到他即将在镜子前对我做什么,我的耳根瞬间烧红,呼吸不稳地软声道:“你太坏了……”
    他一手搂着我的腰,轻吻我红透的脸颊,嗓音依旧沙哑:“不喜欢我坏?”
    衣袍接连落地,我窝在他怀中挣扎了几下,挣出他怀抱时,抬眼瞧见镜中景象,目光不自觉地凝在他身上,从八块腹肌看到硬实的胸肌,再贪心地一直往上,盯着那张俊美绝伦的脸,心跳怦然地答道:“喜欢、喜欢你坏……”
    沉于美色是一件很要命的事,偏偏在沉溺的时候……
    没有这个意识。
    第二日清晨,我不大能从卧室的床上爬起来。
    夙恒今天倒是不用上朝,他提着昨日我看过的那本书,衣摆拂地坐在床沿,顺手摸了摸我的脸。
    “你明天就要去天界了吗……”我轻声问道。
    “后日便会回来。”夙恒顿了顿,低声诱哄道:“乖,过来。”
    破晓的晨光斜映窗棂,目之所及皆是明媚温暖。
    我用手挡住了眼睛,并不清楚此时的自己有没有睡醒,只觉得脑子被夙恒的声音迷得有些发晕。
    我推开枕头,拖着松软的被子,挪到了他的身侧。
    又略微思忖了一下,抬起头枕上了他的腿,“还有一个月就到婚典了,我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呀……”
    夙恒握着那本书册,忽而问我道:“做了冥后,还想当月令么?”
    我认真思考一番,郑重地点了一下头,似乎没有了睡意,却仍旧起不了床,抬手握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手掌覆在我的脸上,缓慢蹭了两下,“可我不知道冥后要做什么,你能不能教一教我……”
    他的唇边带着笑,紫眸映着晨光,更是好看极了,我看呆了一小会,这才注意到他手里的书。
    “昨天我看它的时候,好像没有这么厚……”我从他手中接过这本书,诧然问道:“为什么变厚了这么多……”
    “每一页都夹了注释。”夙恒缓声答道。
    我打开一看,注释的纸页已经订进了原册,也果然是夙恒的笔迹,贴心之余又觉得十分窝心,极轻地问道:“你写了很久吗?”
    “还好。”他道:“在你睡觉的时候写的。”
    ☆、第81章 【番外】紫陌经年
    迷雾森林是冥界七大禁地之一,地处东南以北的荒山一带,林中腹地遍布离奇的幻镜,传言幻镜之下有上古凶兽卧眠,鲜少有人涉足此地。
    夙恒却是在这里历完了最后一场天劫。
    惊雷收势,风卷残云,他抬脚在荒草地上刚走两步,膝盖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他被天雷劈断了十几根龙骨,手臂上皆是雷火割裂的伤口,温热的血浸透了破烂的衣袍,看起来已然狼狈至极,脸上却没有什么表情,甚至连皱眉都没有。
    啧啧……
    一定是已经疼傻了。
    躲在树丛里的赤蛟暗暗心想道。
    这条赤蛟便是传言中伏眠在迷雾森林里的上古凶兽,约莫十万年前,它屠戮了人界上百个村庄,不断吸食活人的精血,希望能借此一举化龙成功。
    然而没等到化龙的那一日,天界神仙下凡除魔卫道,几十个神仙围殴它一个,果然将它打成了重伤。
    赤蛟找准时机逃出生天,一路逃到了冥界八荒,在迷雾森林的中心腹地栖眠休养,一睡就是十万年。
    直到近来夙恒历劫,接连数日惊雷炸天,乌云翻涌天地变色,将这条赤蛟从睡梦中彻底吵醒。
    它瞧见了盘旋于空中的紫龙。
    作为一条赤蛟,它的毕生所愿便是化龙成功。
    然而即便化龙成功,也并非纯血龙族,在血脉上依旧低人一等。
    出于某种颇为复杂的心理,这条赤蛟在树林里躲了十几天,终于等到那条紫龙历劫完毕,最虚弱无力的时候。
    彼时云开月色淡,风过无痕,天际挂了几颗孤星,莽莽草野林原,皆是一片萧寒清冷。
    忽有一阵疾风刮过,吹得碎叶零零落落,夙恒无法站起来,却不得不拔剑出鞘。
    这当真是一场殊死拼杀。
    他的手臂暴出青筋,骨节却白的像纸,血溅在他的脸上,又沿着下颌滑落,分不清是龙血还是蛟血,赤蛟的尖尾扫过他的肩胛骨,利爪跟着要划过他的脖子,他并未避开,肩膀生生受了这一击,反手却将剑锋刺入了赤蛟心腹。
    星光幽暗,山林寂静,月色如水兜洒了一地。
    那条赤蛟终于死了。
    夙恒手里的剑陡然一松,整个人如同那把剑一样,平躺着倒在了地上。
    他忽然觉得很累。
    累到什么都不想做。
    天人冥三界皆以龙族为尊,纯血龙族这四个字,几乎等同于巅峰强者,好像那些白龙紫龙生来就懂得道法术数,再复杂的雷诀杀招都能掌控自如。
    表象之下的因果却鲜少有人在意,更少有人问津,几千年来,他每一日都过得很辛苦。
    他的父亲对他管教极严,幼时每天睡三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在背书或者练剑。再大一点,便开始学习各种命理道法,修习法力铸炼威压,尝试阅览八荒奏章,观摩上位者平衡权术的种种手段,时常接连几日不休不眠。
    他自小知道往后要继承父位,成为冥界之主,掌管六道轮回,统辖八荒冥界,哪怕肩上的担子再重,也必须要扛下去。
    风声划破岑静,流云敛了星芒,山色空濛,夜幕苍广。
    他望了一会天空,复又闭上眼睛,想到一个月前那只小九尾狐临走前喊出来的话,她说——
    我不会忘记你。
    除非身处法道巅峰的境界,否则一出迷雾森林就会将森林里的一切忘光,他把她牢牢记在心里,她却一定会将他遗忘。
    夙恒在草地上躺了两天。
    他能站起来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从石头缝里找出一块草团。
    两个月前,他在迷雾森林里捡到了一只小九尾狐,有一天晚上,他坐在树桩上烤野鸡,这只九尾狐拔了几株野草揉成一个团子。
    软白的狐狸爪子将这个草团子推到他面前,九条尾巴欢快地摇着,软软糯糯地问他:“你猜这是什么?”
    他尚未回答,她便自己解释道:“这是挽挽,你看它像不像狐狸……”
    他瞧着那团乱草,有些想笑,却忍住了。
    挽挽跳上了他的腿,雪白蓬松的狐狸尾巴垂在他膝头,双眼清澈水润,明亮更甚天幕繁星,嗓音极轻也极软糯:“我把这个送给你……你不要忘记我好不好?”
    夙恒收下那团草,抬手摸了摸她的狐狸耳朵。
    而今,他睁开双眼看到东方黎明,晨霞映满穹苍,凉风吹起草屑子,缓慢落在他的脸上。
    挽挽。
    她叫这个名字。
    夙恒在迷雾森林待了三年,他养好了所有的伤,较之以往,威压更加强大,法力也更加精进,甚至超过了他的父亲。
    他本该立刻返回冥洲王城,却在森林附近逗留了将近一个月。
    方圆百里的土地仙都被他召唤了几遍,却没有一个地仙知道,九尾狐一家搬去了什么地方。
    他只找到挽挽和她爹娘曾经住过的屋子。
    那日正逢冬阳破晓,黎明映着水色山光。
    他走进那间房子,看到院子里的鸡舍落了一层灰,庭前栽着一棵上百岁的灵隐树,树下的竹筐里装着五颜六色的鹅卵石,迎着朝霞晨色,一闪一闪灵动生光。
    他想,这些石头大概是她捡的。
    次日傍晚,夙恒收到了他的父亲,也即至轩冥君的急诏。
    至轩冥君得知夙恒历完最后一场天劫,便打定主意要将冥君之位传给儿子,在冥君的位置上坐了几十万年,至轩本人也觉得有些累,他打算把这个重担转交给夙恒,然后带着夙恒的母亲去游历三界美景。
    不久夙恒即位冥君,冥界的盛典持续了整月。
    盛典之后,按照冥界新君上位的惯例,他带着左右司案和一众冥臣亲临八荒各地,各地的领主携妻子儿女和幕僚家臣跪地迎接,祝祷的长曲奏了一遍又一遍。
    每到一个新地方,他都会想,挽挽是不是住在这里。
    在迷雾森林时,夙恒从幻镜中看见了挽挽化形以后的样子,他返回冥洲王城的那一日,提笔做了一幅画,画中美人绝色勾魂,姿容倾城无瑕。
    作为新任冥君,他每天要处理许多事,白天有早朝和晨会,夜晚有暗卫信使的密报,案前的奏折总有一摞高叠,涵盖凡间众生的命理乾坤,和冥界八荒的繁冗诸事,然而无论多忙,他总要抽空去一趟密室。
    只因密室的墙上,挂了那幅画。
    他站在这幅画像前,紫眸幽深不见底,手里握着的,还是当年的小九尾狐送给他的草团子。
    第三年初夏,傅及之原的密探终于传来消息。
    在傅及之原主城的城郊之地,终年阴冷的寒衣巷边,曾有人见过一只漂亮至极的九尾狐狸精,长廊静夜里多看一眼,都唯恐自己被那绝色美人勾走了魂。
    再然后,密探来报,确认这九尾狐狸精就是君上所找的那一只。
    夙恒即日动身,独自去了傅及之原。
    那是初秋微凉的雨夜,天幕疏星零落,路上行人稀少,他提着一只刚出炉的肥烧鸡,停步立在寒衣巷前。
    这条小巷长不过十丈,却被人加封了固若金汤的结界。
    加封结界的正是容瑜。
    那晚容瑜并不在家,院子的柴门敞开一半,烟雨霏霏如卷珠帘幕,夙恒站在门口,看到院子里的挽挽双手提着一桶水,费力地拎到木盆边,正准备洗衣服。
    洗的是容瑜的衣服。
    油纸包着的烧鸡落在了地上,溅开一圈水花,雨水顺着他的衣摆蜿蜒滑下,他弯腰捡起烧鸡,看起来依旧从容平静,只是指尖碰到台阶上坚硬非常的青石块,那青石便碎成了残渣。
    他在傅及之原待了十天。
    这十日里,容瑜回来过两次。
    一次是来换衣服,一次是来磨剑。
    挽挽抱着木桶站在院子里,清澈明亮的双眼定定望向容瑜,嗓音依旧甜糯娇软,极轻地唤了一声师父。
    容瑜并没有理她,她又叫了一声,他许是嫌她吵,挑眉看向她,漫不经心地问道:“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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