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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说林春他们有一群极尽责的老师,可还是会有学生不懂珍惜老师的心意,其中两个就是男女班长。两人都长得好看又高佻,常在班上做亲密行为,例如两个人分吃一件三文治,你一口我一口,班上的人都看不过眼了。
    林春原也很鄙视他们,但跟陈秋好上了后,又有那么一点能谅解他们。要知道情到浓时,有些事确是难以控制,世界会变得很狭窄,窄得只看见对方的眼睛,连自己都看不见。
    这对白痴情侣不时双双走课,功课又做得马虎,有次写实用文(註一),老师规定要至少写满五页方格纸,他们只写了两页半便交,教中文的老师「博士」就气得在课堂上直斥二人。博士的身体原已不好,那次卯足劲子骂完他们,竟生了场小病,让班上的人更是鄙视二人。
    林春和陈秋也算是交往中,可交往归交往,虽时有逾矩,但该做的功课、该去的补习,可是一个也没有少。测验么,有时一天测三次,难免温不完,也不能归罪于他俩交往。他们私下讨论这对白痴情侣,林春难得说了几句重话,戴志还是一贯的轻佻:「用不着动怒嘛!我们是学生,当然有些事做得不对,就需要老师指点我们。如果我们一开始就个个是模范生,从不行差踏错,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春想想又有道理。
    李旭说:「那两个人要怎样做,都不关我们的事。重要的是接下来的旅行日。这几天我读太多书,人都快枯死了,就想有什么搞头呢,结果被我想到了,就是——」李旭嘻嘻的笑,瘀黑色的眼袋大得像腰包,他说:「拍片!我们拍段片送给秀吧。我会替你们准备一点东西,当然你们也可以想些有趣的事,到时候拍下来就好了,我已经叫了秀的弟弟带摄影机了。」
    再过几天就是学校的旅行日,说是旅行,其实只有一天,而且活动必定是到某个郊野公园或海滩烧烤,大约三四点便解散,连打扑克牌也不行,因为不准赌博。林春几乎四年没去过了,陈秋也是。本来他俩打算请假,在陈秋的家懒洋洋地过一天,可李旭难得想了个活动,他们便不请假了。
    旅行日那天,刚好回暖,气温大概有十七度,穿一件薄薄的上衣再加长裤便足以保暖。
    并非全间学校的人都会去同一个地点,这一年,刚好中七级跟中三级去同一个海滩,名唤「奶茶湾」,是一个十分颓败的沙滩。所以王秀明的弟弟,王秀真,便带了摄影机替他们拍片,李旭那机灵得像猴子的弟弟,李顏,自然也在场。
    一般初中生总是视高中生,尤其是中六七学生,形同洪水猛兽,就连偶尔上他们班房寻人,也要结伴上来,再互相推拥一番,才有勇气跟他们这群中七生说话。王秀真也是这类人,未说话,脸先自红起来,偏生他眉眼肤色又像极王秀明,只是比王秀明更要纤秀,所以戴志便极爱逗弄他,说什么「看到这傢伙脸红,就让我联想到王秀明脸红害羞的样子,真他妈的过癮!」
    林春不免皱眉,说:「你别欺负人。人家去旅行也带着一部沉甸甸的摄影机,为我们拍片,你还寻他来消遣。」
    李旭的弟弟,李顏倒很吃得开,摆摆手说:「不要紧啦,这傢伙就是怕生。就算你不对他做什么,他也会怕你。反正我也觉得他这模样挺有趣的,大家就随便玩好了,玩得高兴点也没关係。」说得王秀真像个玩具。
    李旭对此已经司空见惯,一边吃着刚烤好的鸡翅膀,一边说:「你们别这么拘谨,要说什么就说。阿真一向动不动就会脸红,又不太会说话,其实他不讨厌你们的。」
    王秀真怯怯地点头,羞态可掬,说话时是半垂着头,很少抬起头正眼望着他们,他说:「那个……我、我是王秀真,读3a班,我哥是王秀明……大、大……大家好。」
    陈秋喷笑出来,样子益发的夺目,指着王秀真说:「戴志伟,我也开始体会到你所说的话。他真是像极了王秀明,但又跟王秀明正好相反,没有什么比这更有趣了!而且依我看,他好像……」陈秋说着,摸着下巴,好似思索着什么,林春知道他又要取笑人了。
    果然,陈秋击了击掌,振奋地说:「我想起来了!他很像一个卡通人物,那个『泪眼小白』!若干年之前,就是我们读小学的年代,不是兴起了一个卡通人物叫『泪眼小白』吗?是一隻白色的小狗,身体四周总是画了很多锯齿线,以表示牠一直在抖震,而且眼里总含了两泡眼泪,可怜兮兮的……」
    「你这样一说,我也记起来了!」戴志惊叫,然后几个人互相望望,不约而同地笑出来,不过程度略有不同,像陈秋和戴志就比较夸张,李旭也没有掩饰笑意,林春也想笑,可看王秀真的羞态,又不忍跟着一起笑。
    「你心肠挺好的,我哥也常说你好,是叫林春吗?」李顏坐在林春对面,虽也戴着黑框眼镜,但不傻气,那双眼睛比李旭的更大、更有神,也显出稚气与慧黠。他一个中三生身在这儿,倒不感到侷促,好像蝴蝶般满场飞,见了人就说自己是李旭的弟弟,今天无聊便过来玩,王秀真总跟在他身后,只会点点头、笑笑,偏偏那些女生就爱看王秀真的羞态,常常逗弄他说话,害他一个劲的跟李顏打眼色,向他求救。
    李顏先会躲在一旁看戏,看到王秀真窘得支持不住了,才出来以三言两语解救他,说是护花使者也不为过。
    林春跟李顏点头、微笑,除此之外就不知要说什么了。李顏很是淡定的说:「那边的大红人,你的观察力真不错。其实『小白』就是王秀真打小到大的花名,所以你也不是第一个说他像泪眼小白的人。」
    「真的!那也太凄惨了,这花名是谁起的?」陈秋刚止住的笑意又涌上来,这次连林春也笑出声。王秀真的脸红得像蕃茄,握着衣襬低着头说:「……我哥。」说完,那红色又加深几分。
    一路下来,戴志和陈秋简直玩上癮,不停拿王秀真开玩笑,可王秀真善良又好欺,也没有动怒或反抗。李顏一边跟哥哥和林春谈话,一边手也不停地烤着食物,烤熟后有一半都扔到王秀真碗内,他们想,大概王秀明这个做哥哥的,也没有李顏那般体贴,把王秀真照顾得无微不至,难怪当时王秀明就交代说,叫李旭多听李顏的话,还有叫李顏多照顾王秀真。
    李顏和王秀真比林春他们要小四年,因而个子较娇小,差不多比他们矮上半个头。在林春眼中,他们跟孩子没什么分别。王秀真吃东西偶尔烫到嘴了,李顏反反白眼,转身在背包掏出一瓶未开封的果汁,就塞给王秀真,王秀真接过,脸上泛起秀气的笑容。
    东西吃得七七八八,他们才来拍片。李旭说过替他们准备了些东西,原来是臂章——一人一个,
    要他们贴在身体任何一个部位,站在一起,合起来就是「早日康復」四字。每一个臂章差不多有一只张开的手掌般大,字体优美,像直接从电脑打印出来般。戴志贴在手臂上,装模作样的弯起胳臂,说自己有「又大又强壮的臂弯」,可他身子称不上健壮,只是勉强賁起一点肌肉而已。
    林春贴在背上,陈秋贴在大腿,李旭则贴在腰腹位置。王秀真拿起摄影机时,羞态全消,凝神贯注,很有一副专业的样子。他们四个人做些奇怪的姿势,尽量向镜头秀出身上的字体,笑得咧牙呲嘴的。戴志两手提着嘴角做鬼脸,李旭则张开手掌挡住自己的脸,压低声音说:「猜猜我是谁。」立刻被戴志说他「胶」(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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