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李旭跟戴志站在台的右侧,身旁就是陈秋跟林春。而五月天迷跟歌神则站在左侧,跟自己的好友站在一块儿。副主席跃下台阶,轻快地跑去讲台处,翻出五月天的mv,按键播放,那柔和的口琴声在大礼堂响起。
    「屋顶的天空是我们的,
    放学后夕阳也都会是我们的,
    不会再让步更多了……」
    李旭的声音出奇地悦耳,只是带点沙哑,因为他又病了。戴志则是标准的胖虎,五音不全,胜在嗓子大,又逗笑了后方与台下的人,他们逐渐敢放声去唱。五迷的声音较低沉,可她全然不用看歌词,便精准地将歌唱出来。歌神的声音醇厚慵懒,一出声便技惊四座。
    放学后的夕阳……林春不期然想起他们一同放学、走回家的片段。大多时候是他们五人一起走,戴志先离队,他就住在学校附近,王秀明跟李旭也接着离队,最后剩下林春跟陈秋走回独秀居。夕阳时常往陈秋的脸庞、身子扫上一层淡淡的金漆,使他看起来很柔美,像一块打磨过的美玉。
    「唱一首属于我们的歌
    让我们的伤都慢慢慢的癒合,
    明天我又会是全新的……」
    林春闭上眼,好一个伤字。他跟陈秋纠缠了年多两年了,不是没受过伤。患得患失的感情,迷恋于空虚的肉体交缠,几次以为他俩已走到终点,但仍然放不开彼此的手。离离合合,终于,此刻,林春身边的人还是陈秋。不知是否两人都想着一样的事,眼神偶合,两人莞尔一笑,陈秋顺势牵着林春的手。
    其他人见了,没想太多,以为副主席下令要大家牵手,便很快牵着旁边人的手,很似一群幼稚的小学生在台上做游戏。
    「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
    永不回头的火车
    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
    不会遗憾就ok啦……」
    是的,青春。他们搭了这火车很久了,却依然迷糊。很多事情回想起来,彷彿昨天才发生,但好些细节已变成一点点模糊的水印,原本清晰的字体化成一滩浅淡的墨跡。可是,有某一些片段又是如此鲜明,鲜明得一辈子也不可能忘掉:跑三千米衝线的一剎,黑旗飘扬,鲜红的字体宣洩着少年人的热血与激情;委身于另一个男子身下,拋开主流的价值观,从那畸形的性行为得到异样的快感,高潮时好似有一下离心力,脑中炸开一下白光,过后是疲累的满足……
    多少岁的人才叫「老」?廿五?三十?三十五?到了那时,他们想起那荒唐的岁月,会是感到无限骄傲,觉得不枉活过一场,还是视之为一个污点,不惜千方百计用华丽的衣饰重重掩盖那一个污点……无论如何,林春觉得自己「老了」的时候再回想年少时……不,是十七八岁的这两年,他一定会哭出来。不要问他因为什么而哭。
    此刻,陈秋紧紧执着林春的手。若不是他抓得他那么紧,他的心魂又不知要飘到哪儿去,因而失了根。然而,陈秋的一份执拗将他紧紧抓住,林春由一枚随风飘送的种子,变成一株落地生根的树苗,他是由陈秋栽培出来的。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真的都忘了吗?说忘掉,是骗人的——王秀明发红的眼圈与勉强的微笑,陈秋诉说着父母的风流债、母亲为口奔驰熬出一身病,他逃避陈秋的感情,陈秋如何追上来、执住他的手不肯放,一直到现在,仍与他十指紧扣……
    「那一年天空很高风很清澈,
    从头到脚趾都快乐……」
    陆运会跑三千米,每个人轮流做旗手,迎风狂奔,身子变得很轻、轻得像纸、轻得像一只鸟儿,用初长成的羽翼高飞,那一面黑底红字的班旗是飞毡,带他们飞上又高又远的天空,蓝色,很清澈、很淡远,那没有一丝杂质与灰色的蓝天……
    「我和你,都约好了,要再唱这首笑忘歌,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谁说这样不伟大了……」
    「自己和自己打一架了
    想通想不通反正就是这样了,
    不会再流泪更多了……」
    李旭鼻子一酸,胡乱用力擦几下,眨眨眼睛,又唱下去,声音却变得混浊了,好像含着一堆沙说话般。戴志忽然揽住李旭,用力将他的身子摇来摇去,他一惊,又傻笑,又拥着戴志的腰,跟他一起摇晃。
    「有多少错误重蹈覆辙
    有多少苦痛还不是都过来了……」
    林春读不到「重蹈覆辙」四个字,便用广东话糊过去,听得身旁的陈秋大笑,林春便用手肘撞他的胸骨,使他吃痛叫了声,带着一脸扭曲的笑容唱:「想起来甚至还会笑呢……」
    「青春是人生的实验室
    错也错得很值得……」
    好一个「错」字。走到这步,林春想,他是否行错了?或者他将会被社会歧视,但却因而得到更多。他知道什么是朋友,什么是温暖,人的肌肤沾了汗水会变得黏腻,衝动起来不管是身在何方,也要找个暗角处紓解自己的欲望……享乐主义是颓废的、不负责任的,却使人快乐无边,责任代表什么呢?责任是一个包袱,让人忘记了,其实人最大的生存目的不过是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每一天,而不是追赶金钱、不是为了一个deadline而衝刺。
    错也错得很值得——值得的,若干年后,尽管他们真是成为社会中、国家里的一枚无名小螺丝,却依然记得自己在年轻时,也做过很多特别的事情:挑战道德、白痴的生活、初次跟情人诉说着爱恋与欲望,他们是一团火,燃烧过、迸发过,再渐渐熄灭,归于黑暗,也算不枉此生。
    「就算某天唱起这首歌
    眼眶会有一点湿热……」
    女生啜泣起来了。林春身旁的叶芝竟也用手肘擦拭通红的双眼,眼睛却始终放眼礼堂,半皱着眉,不肯眨一下眼,要将这一片风景收入心底里。林春看了一眼,遇上叶芝的眼神,她有点愕然,朝他轻轻一笑,又别过脸。林春没地一阵心慌,从叶芝的眼睛,他看到某些东西,尽管不甚确定,然而那是一种他不可能去回应的感情。一种愧疚与心虚使他不敢再望向叶芝。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陈秋紧了紧林春的手,他俩对望,眼里没有欲望,纯净如水,单只倒映着对方平静的脸孔。林春敛眸,温柔地唱:「谁说这样不伟大了……」
    音乐渐大,戴志忽然夺过麦克风,半蹲下来,对着麦克风乱叫一轮:「wo、o、o……o、o、o……woo……」
    大家互相望望,就疯狂地笑了,也随着戴志放声乱叫,女生手舞足蹈在台阶上乱跳,脸上哭哭笑笑,花顏上沾了雨露,尤如出现彩虹的下雨天,不能用阴晴或哭笑去划分,只能冠之以一个词——「光辉」。大家勾肩搭背,前后晃动,玩起杂乱无章的人浪来。有人叫得走音了,也不在乎别人笑自己破音,那狼嚎似的叫喊、银铃般的尖笑,充斥礼堂,教那些置身事外的学生感到嫉妒、教老师感慨无限,兔奴的眼眶也变红了。
    最后一段副歌开始——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与其说是唱,不如说他们在叫——吶喊,用尽每一份力气去叫出自己的感情,是喜悦、是感动、是感伤,像将水龙头扭到最大、任那水柱向四方激射,稚嫩得没有章法规律可言,他们只懂得运用最天然原始的方法,去宣洩那无以名状的澎湃感情……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平凡快乐……林春闭上湿热的眼睛,忽然更看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的平凡、他的快乐,并不等于做公务员、生儿育女与供养母亲。他并不想用规则去束缚自己,他只想要快乐。是的,他只希望找到一个地方,让自己放松、让自己不需用脑袋运算,而可以躺下来,让阳光爱抚自己疲劳的肌肉,让泉水洗刷那一身从世俗积回来的污秽,回復成最初、那个天真的孩子……
    「谁说……」
    睁开眼睛,他又落入陈秋眼底的旋涡。林春强烈意识到,自己是一隻被捕获的猎物——一隻很久之前就期待被人捕获的猎物、一隻活了很久也不知道生存目的是什么的愚蠢猎物,这只猎物想得到一个答案——
    「这样……不伟大……了!!!!」
    最后的那个「了」字,大家吸一大口气,向前方咆哮,彷彿要用自己的力气、在这漫长的t中歷史中添一笔漂亮的顏色——红色,他们的顏色是红色。象徵活力激情的鲜红,那火一般的艳红,就是他们独有的顏色。
    「一、二、三,鞠躬——」
    林春傻傻立在台上,陈秋将他的手拗下去,他才跟着鞠躬,还听到陈秋「咭」一声笑了出来。此刻,男男女女脸上都有着灿烂的笑容,明明各自有一张不一样的脸,可此刻看起来却每一张脸都是从一个饼模子刻从来般,那一定是因为他们的心在此刻紧紧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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