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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招与楚暮认出对方,是在迎新营的自我介绍时段。他们进了社会学系,新生共六十人,以十人为一组,每组有五个前辈带领他们,首先便是各人自我介绍。
    「我叫楚暮。」这是楚暮的自我介绍。
    「住哪区?为什么选这系?说几句吧?」
    「住t市。因为有兴趣。」楚暮说话时习惯低头,他讨厌面对人群,却能在补习学生面前口若悬河地讲书。都是填鸭式教学后得来的收穫,死记硬背一轮,七年的知识并非几个月便能磨灭。于是他一考过高考,就干起补习来,母亲人脉广,很快便接下两三单、然后四五单然后六七单……
    前辈没有逼他讲话。实际上无人能逼一个人讲话,真不想讲,就会用破碎的短句应付过去。
    「大家可以叫我don,我以前住t市,可几个月后应该会住大学。平时最爱出街,最讨厌……」说个不停的人是秦招,最快让人记住名字的,也是秦招。
    楚暮看人时,不会在对方脸上停留多过两秒。每人的脸孔在他心内是一饼肉块,像那个压得扁平的咖哩牛肉包。一想来,那包的味道也不错,早知昨天应多买两个,今天就不用空着肚子来大学。几时才有午饭吃?大学的午饭有什么菜式?楚暮抱着双腿,倾前挤压空洞的胃,想人的胃真神奇,无论放多少东西入去,也永没有填满的一天。于是人不断劳动,买食物,塞入胃,满足一阵,排出来,又拿新的食物塞入胃,因而又要用到金钱……
    人生没什么大道理——不需要。最重要的是多找两个包塞进胃,当然,有饭会更好,没有的话,就即食麪算了。不爱吃乌冬,爱吃意大利粉。不爱西餐,爱吃中式炒饭。
    他想拿手机出来看看几点鐘,但还有其他人在自介,这样做似乎不太礼貌。楚暮人虽不聪明不世故,有时倒识时务。
    后来玩集体游戏,全部新生都打乱了,楚暮在人海中踏着散慢的脚步,不算不守游戏规则,但也玩得不投入,冷不防手腕被人捏了一下,那人他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是我,秦招。」
    秦招拉了楚暮一把,使他免于在游戏里成为输家。楚暮看着秦招胜出游戏后的笑脸,那身水秀、那头浓黑而总被训导主任抓着说过长的头发,与儿时的秦招一样,不知为何在楚暮看来却跟儿时的他无半点相似,因而刚才自我介绍时他才认不出秦招。
    午饭时秦招热情地拉着楚暮一起坐。每一组的前辈自掏荷包,请自己组里的新生饮红豆冰。楚暮见了托盘上的红豆冰,骨碌咽了一下,喉结生硬地突前,秦招已拿了一杯红豆冰放到楚暮面前,笑说:「你跟小时候一样,看了食物就眼发青光。」
    楚暮笑着点头,却觉得两人的座椅靠太近,大腿几乎擦过对方的,便趁上菜时把椅子挪离一点,与秦招隔出一道狭窄的空隙。
    玩过一天游戏,到下午五点分房间。这迎新营为期四天三夜,大家在大学留宿。前辈见寡言的楚暮难得有个熟人,不问情由就让楚暮跟秦招住同一间房,给二人各配了一条门匙。一入房里,两人一时无话,唯有等食饭。
    秦招带了部ipad,不知在玩游戏或看小说。楚暮也拿了自己的手机,缩在床角,先登入银行户口,见了那个数字——这与昨晚的不同,因他今天早上特地将大部分补习得来的钱存入户口。他看了那数字,记于心内,满足地登出,也想不起还可以上什么网站,大概是玩得太多集体游戏,人都累坏了。
    他暗暗扬眼看了秦招一眼。秦招换下那件沾满汗水的camptee——即迎新营里的统一t恤,每人三件,每天穿一件——而改穿上自己带来的t恤,衬着海蓝色休间布短裤。太阳眼镜放在床边柜面上,楚暮瞧上几眼,看不出价钱来,但跟家里母亲惯用的那副不是同一个格调的。
    「怎么?」秦招捕捉到楚暮的视线,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太阳眼镜,便拿起来,说:「在看这个?」
    楚暮又笑了笑,那笑是强挤出来的,然后低头乱按了手机几下,想自己不能不接秦招的话,便急急说:「我见整个迎新营就你一个人戴太阳眼镜。」
    「我怕太阳晒。其实我很容易晒黑。」秦招没说的是,男人都爱玩白如玉的少年,他为了保养这身皮肤,也下了一番工夫。每天早晚做脸、护理不特止,还备有面霜、爽肤水、精华液,才修得这滑嫩的皮肤,少不得出街带备雨伞,涂防晒。事实上秦招不着重自己的样貌,他只是享受花费与使用的过程。他用的保养品比母亲用的更要贵,将那些冰凉的洗面奶爽肤水精华面霜涂上脸时,他的灵魂抽空,彷彿他是一个从事装修的工人,为一座大厦粉饰外墙。
    他有种他既不是他,而明明又只能是他的错觉。他享受商品为他带来的迷幻,当他将一切好看的昂贵的放置到自己身上时,他就不再是秦招。他是小张,是阿明,是小宋,是steve,是jen……全都是他在圈子里用过的名字,各有为客人度身订做的形象。大部分客人还是爱玩学生,这是秦招从来不染发的原因。要碰上有客人爱玩金发小鬼,他就买些外喷的染发剂,把头喷金,用水一洗,又变回那种具有欺骗性的、单纯无知的黑色。
    「你以前开始就是这么姿整。」楚暮不由得笑起来。小学时秦招就很怕阳光,像女生似的,楚暮就笑他是僵尸,见光即死。秦招也跟他闹着玩,当着烈日便双手捂着脸,痛苦大叫要死了要死了,楚暮便拿两枝铅笔砌成十字架,叱叫:「看我楚大师驱鬼!」秦招总是耍无赖,忽地反扑楚暮,狞笑:「我是大名鼎鼎的尼古拉伯爵,僵尸之王,你这小小十字架是没用的!等我吸乾你的血……」有次他真咬在楚暮颈上,楚暮以为他在玩,也装作挣扎,叫着「妖物滚开」,可后来秦招竟真把楚暮的脖子咬出几横带血丝的牙印。
    可楚暮也不知自己应否再提旧事。万一只有他记得这等无聊事,就尷尬了。
    秦招嘻嘻笑,就架上脸,弄个三七面,说:「看我,像不像大明星?」
    「贵吗?」
    「不知道。」这太阳镜是一个叫他做小宋的男人为他买的。不知几钱,只是见款式还勉强能见人,才收下。
    「哦。」此后无话。
    楚暮翻开他特意带来的小说,看了几页,刚刚看到入神,又被秦招打断:「去camp都带书,真勤力。」
    「我没事做而已。」
    「什么书?」
    「哦,间书而已。」
    「总有个书名跟作者?」
    「西西的小说集,这篇是《像我这样的一个女子》。」
    「没听说过。好看吗?讲什么的?」
    「关于一个当殯仪化妆师的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但又预感对方会嫌弃她……」
    「挺有趣的。」
    「我想也是。」
    「嗯。」此后无话。
    两个曾经是挚友的人相隔七年没见,都急着用某些方式打破困着自己的蛋壳,但只听见各自的蛋壳里传来几下闷闷的敲打声,又沉默无言。以前他们的个性就颇为迥异,还能成为朋友,还是基于一处巧合。可不知道对方还记不记得,现在突然提起,又显唐突了。
    一直到深夜两三点,全天活动结束,各人离开前辈的房间,眼也不太能睁开,就回去自己房里睡觉。楚暮觉得自己只是睡了不够一分鐘,就被某种力推醒,逼自己脸移离枕头,擦擦眼睛,惊觉一室大亮,但外面还是黑夜。床边站着一个肥大的身影,硬生生吓了楚暮一跳,人都醒了泰半,竟是同组的一个男生。
    他身体强壮如牛,此时一脸惊悸,压低声音说:「我房里好像有那什么……」
    「那什么?」
    「就是常常传来一些怪声,我张开眼一看就见到床边有个穿白衣的女人跪着,吓得我差点尿出来,再用被子闷着自己的头,待了好一会儿,我打开一条缝隙,偷偷看着被子外面还有没有那女人,一见她走了,就跑出房间。别的房都锁门了,就你这里没锁门……可不可以收留我一晚?」
    楚暮无法用理智作判断,只想快点睡觉,便点点头,扬起被子,示意对方上床。可对方一跨上床便佔了大半张床的位置。楚暮虽身材瘦,也远未至于瘦得像灯管,还是跨下床,独自坐在书桌旁,打算伏案而睡,也想不起这男生的行为是鹊巢鳩占了。此时肩膀又被人推了推,他倒真想来隻女鬼把他吓晕,一抬头,就着窗外的灯光隐约看出是秦招的脸。
    「你睡我那边,我们两个身形差不多,应该能挤一晚。」
    楚暮迷糊地点头,任秦招拉他上床。秦招睡在外侧,楚暮则面向墙壁,睡内侧。室里开了空调,故将手递出被子外,能感受风的流动,可是背部却感到对方的体温,显得冷热分明。楚暮抗拒身体接触,便扯了扯被子,往墙靠,试图拉开一段距离,可这床很窄,他一动,连带秦招也转了转身子,背脊是没有靠着了,但双腿碰触是避不开的。
    他知道秦招是好心留他睡一晚,也不想闹得别人无觉好睡,便尽量蹬直双腿,像一尾晒乾的咸鱼般僵在床上,枕得身体的右边一阵发麻,皮肉可像有千万条虫鑽着,心里叫嚣着要转动身体,不然会压得右边的肌肉坏死——事实上当然不会,可楚暮已被折磨得一背冷汗。
    倒是秦招动作颇大地翻了翻身,楚暮感到他转了一圈,也就是说原来脸孔向外的秦招正脸朝着墙的方向。寂静是夜里特有的,要是有半点声音发出,也不能干扰这胶质的沉默,而只反衬出这种安寧的死寂。声音放大数倍:那个佔了楚暮床被的男生鼻嚊如雷、外面蝉声大作,以及秦招翻身时那窸窣的布料摩擦声。楚暮的脚板碰到一块温热,大概是秦招的脚背,他赶紧贴向墙壁,形同一只死在墙上、尸体和着血液黏在墙上的蚊子。
    他心下滋长不满:既是秦招邀他上床睡,又佔了一半张床的位置,结果又是一夜无梦,倒不如一开始就伏着书桌睡,说不定就能断断续续睡上两三小时。楚暮心想,就算这张床本来是秦招的,但秦招既然请他上来睡,他自然有资格佔上一半位置。为了宣示自己对半张床的拥有权,楚暮逼自己做个无耻的人,特地用力翻身,形成脸孔向着床外,却迎入秦招那双熠耀的大眼,顿时心里炸开一个雷,紧紧合上眼睛装睡,脸上热辣辣的——在深夜与一个男人对上眼睛,则莫论对方的眼睛多有神,也使楚暮吓得一阵心跳。
    半晌又悄悄地张开眼,瞇着,不断眨动,从上下睫毛间的缝隙察看秦招是否合上了眼。确定秦招又合上眼,楚暮才舒一口气,可他的舒气声又使秦招受惊,猛然张开眼,这下子两个人四隻眼,呆呆地看着对方。一种笑的慾望自怪异的对视生出来,楚暮闷笑着别开眼,秦招说:「我睡不着。」
    「我也是。」楚暮背对着秦招,两个大男生面对面、相隔不够十五公分地聊天,委实过于亲密。
    也许是看不见对方的脸孔,楚暮显得自在,也自然打开话题匣子:「想不到你还记得我。我们升上不同中学,差不多七年没联络过了。」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我人生还只碰过一个,想忘记也难。」秦招看着楚暮的发脚贴服地伏于他的颈背,想他多年来也没变过:总是理着规矩安份的短发,没有军装平头的爽朗,又非文艺青年的长发,更不是日韩台奶油小生的张扬乱发,而是永远贴贴服服的短发。头发却是一根根又粗壮又润泽,月光映在他的发上,一根根像浸润露水似的,几乎数得出来。
    「我也是。以为这种小肠小肚的事你都忘了,就没有刻意提。我们都是九月六号出生的。那时每到这个日子,才不过是刚刚开学,与班上同学不熟,年年都没人记得自己的生日。有一年……小学二年级?我一开学就跟你成了邻座,刚巧在填写学生手册的资料,填到出生年月日时,我八卦看了看你的手册,才发现我们同一天生日。就那年开始我们一起过生日了。」楚暮忆述当年事,竟比这几年发生的事还清晰。
    「是的。你还记得第一年交换了什么生日礼物吗?」秦招看着楚暮颈背底那块微凸的骨,因楚暮从家里带来的t恤洗得发黄又宽身,套上身像穿了块烂布。不似秦招惯穿的那种,洗上一两年还未变旧,只是他渐渐不爱穿旧衫,即使是二三百元一件的t恤,穿够一季就丢掉。到他丢弃一件衫时,看看衣服上的图案,会惊觉自己连这件衣服的图案都记不住。过后习惯了,若某天他丢弃某件衫或某条裤时,能记清上面的图案或商标,才叫他惊讶。不断拥有,不断拋弃,不断接触,不断经过。头也不回。
    「第一年不算有交换,只是从学校小食部买东西,交换来吃。」
    「交换了什么?」
    「你还记得吗?」
    「我请你吃了香肠,你请我吃鸡翼,比我给你买的香肠还贵一元。」
    「真的?我怎么就吃亏了?」
    「骗你的。那么久的事,谁还记得。」秦招想,他这半年来跟什么人睡过、赚过几多钱,自己也记不清,更何况是小学二年级的事。他说服自己人应该忘记。拋开一些东西,身体变轻了,才能跑。在跑的时候有些什么东西掉入自己的背包,变得太重,又要停下来,靠住树木坐下,执拾背包,把多馀的东西都丢去——没有一丝不捨。
    会不会有人能够一直背着现有的东西,跑、跑、跑,而从来不拋弃?也许有的,但前提是那些人背包里的东西永不能增加,而那是不可能的。开电视,每天有新產品上市,广告里的孩子男人女人都散发着莫名的吸引力,使那件平平无奇的商品彷彿也镀上无限光华,必须被人买回家,放上神台供奉。上网,有数不尽的广告网页弹出来;上facebook,你有时发现自己被add入一些宣传消费品的page,里面一张张图片都在秀着最新的產品与跳楼折扣。
    几乎是一张开眼,便被逼吸入新资讯,不够一天背包里的信息量就饱和。睡完一觉醒来,前一天吸入的信息已混成一团,或流失于梦中,或藏于记忆深处,或像水龙头里流出的清水般,未及被人以容器盛下,就匯入洗手盘底中央的洞口,流入一般人未能见到的渠道中心。
    秦招很习惯这种吸收—忘记的本能,渐渐发展出一种技能:吸收—拒绝记忆。铺天盖地的信息与记忆像一幅幅水帘,他裸着身体穿过每一幅水帘,水打在他的身体,顺皮肤滑落到脚边,铺成一条水路。那些是供人践踏的信息,还没人让人遗忘的资格,因为人甚至无法记着它们。
    「升了小学三年级,我们交换了什么生日礼物?」秦招问。
    「好似是生日卡。小学四年级是信件,都是手写的。你每个月总花光零用钱,我家又没给我零用钱,每天只有五元、十元左右,都是穷光蛋——但现在我们去餐厅吃个饭,都要花上廿几三十元了。」
    「五年级时呢?」
    「好像是食物……或手製的东西。我说过我喜欢收到食物,没什么比食物更实在了。吃进肚里,摸摸微胀起来的肚子,轻轻一压下去,能感到食物停留在腹中。手製的卡片或信件也实在,过许多年后还在,能时时翻看。然而物件往往脆弱:像手机,花三四千元买一部新手机,用不够两三年就摔坏了,拿去tray,只换来二三百元,还不及当初价钱的十分一。愈昂贵的產品,愈容易贬值,几乎是从第一天得手开始,它的价值就在下降。然而手製的东西不同,它们第一天诞生,就没所谓价格,放到任何地方去都不会有人想买下,只能送给一个特定的对象——就是你在製作那东西时所思念着的人。到十年、廿年后,那东西还不会降价,因为它本身就无价,却在赠与者跟收礼者的心里有特殊的地位。」
    「你太认真。」秦招乾笑几声,也转过身来,背对着楚暮。然而,又生起一股衝动想看楚暮现在的表情,却怕一旦对视,对话便会终止。还是见不到更好。那些人去教堂告解,也是见不了神父的顏面,因此才能畅所欲言。
    「好多人都这样说。」楚暮的声音平稳而低沉。
    「六年级呢?」秦招转了转身子,改而平伏在床上,侧着半边脸压于枕头上,胸腹至脸受到压力,人成了躺在罐头底的一尾扁平的沙丁鱼,却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感,不用担心枕边人下一秒会扑过来,用散发体臭或肥胖的身体覆上自己的背——那是危机,又是刺激。
    「你都忘得一乾二净,我胡吹个答案出来,你也不知。」
    「係呀。你不记得,就乱说个答案打发我。」
    「我不讲大话。」
    「这句我记得,你小时候讲过。你就是老老实实,没听过『忠忠直直,终须乞食』吗?」
    「然而做个乞丐,得间在这面墙写几个大字,得间又去这条行人天桥拉个二胡,求人施捨我几块钱,自由自在,不好吗?也不用交税。」楚暮一到了夜里,心也诚实,得到宛如告解的自由,将平日清醒时无法说出口的傻话都讲出来。
    「可吃不饱喔?」
    「去垃圾桶找,大概。」
    「你吃得下?」
    「吃不下,大概。未试过做的事,我说不清自己做不做得来。」
    「那六年级时,你送了什么礼物给我?我送你什么?我的比你的贵吗?你的比我的贵吗?」
    「我在想……」
    翌日,那个佔了楚暮的床的男生跟楚暮道谢,随后悄悄跟别人换了房。于是接下来两天,楚暮与秦招没再睡同一张床,睡觉前也没有像那晚般聊天。直至迎新营完结,楚暮在归途中用手机看新闻,接到秦招的短讯,回覆后,就跟秦招约好今年生日出来交换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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