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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老兵

    穿越者融入古代社会,不是吃喝拉撒跟别人一样就算融入了。
    最重要的是价值观的融入。
    比如一个现代人,其实很难理解为何古代人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所谓的“舍生取义”,看起来更像一种可仰望却不可实现的理想。
    又比如一个古代人,如果他来到现代,也很难理解现代人为何把金钱看得那么重,为了钱可以把道德踩在鞋底,至于脸皮,就更不需要了。
    所以,现代人说,活着不好吗?
    古代人说,填饱肚子不就够了,要那么多钱干啥?
    两种价值观的冲突,想要融入另一方,其实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
    李钦载也面临着这个问题。
    当他已渐渐习惯了英国公府五少郎的身份,也习惯了渭南县子的身份,在这个年代里,他已是名副其实的贵族。。
    贵族当然是要过好日子的,不一定鲜衣怒马锦衣玉食,至少不要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干亡命的事。
    贵族的生活,安全第一。
    然而,他与老魏这些老兵都是人,有什么不同呢?
    今晚的这一幕看在李钦载眼里,他觉得老魏这些老兵才是真正的贵族。
    他们生活贫穷,但内心并不贫穷。他们有牵挂的人和事,有纯净得不掺一丝杂质的信念,还有一往无前无惧无畏的勇气。
    内心如此丰富的人,怎能算贫穷?
    真正贫穷的人,是李钦载。
    一个现代人,穿越千年后,被一群古代的穷人教育了。
    他们没说一句大道理,可李钦载偏偏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被洗礼了。
    在李钦载看来,这是一群愚蠢的古代人,平平安安活下去是多么珍贵的事,偏偏这些古代人不惜命。
    呵,“舍生取义”!
    更愚蠢的是,李钦载好像被这群古代人同化了。
    大义面前,生命似乎真的……很渺小,不值一提。
    来自现代的利益至上的价值观,渐渐有崩塌的迹象。
    回到别院已是深夜,荞儿打着呵欠睡去了。
    李钦载躺在他身边,辗转反侧直到天明,迷迷糊糊打了个盹儿。
    天亮后,一骑快马来到甘井庄,马上的骑士是国公府的部曲。
    奇怪的是,部曲居然是奉李勣之令来传递军报的,军报的接收人是李钦载。
    部曲告诉李钦载,前日长安收到刘仁轨的军报后,紧接着又来了一封军报。
    倭国集结战舰一千余艘,军士四万余名,正朝百济进发。
    同时部曲还传达了另一个消息。
    事起仓促,大唐如今能迅速集结的兵力只有一万余人,战舰一百余艘,这一万余人里,大半是大唐的水师,约有八千余人,其余的是刘仁轨所率领的步军,正驻扎百济国内。
    虽说是大唐与新罗的联军,然而新罗那方面完全指望不上,事实上在这场战争里,新罗起到的作用大多是向导后勤补给方面。
    棒子的战力,从唐朝到抗美援朝,一千多年都没变过,重在参与,出奇的稳定。
    部曲说完后便抱拳告辞,打算离开,李钦载急忙拦住了他。
    “慢着!我非军方的武官,也未担任武职,爷爷为何要将这些军报告诉我?你看看地址,是不是送错人了?”
    部曲摇头:“小人不知,只知奉命行事,五少郎若有疑问,小人可代为传信回国公府问老公爷。”
    李钦载沉默半晌,隐隐明白了什么。
    看来李勣的意思,貌似非要让他参与这场战争。
    老狐狸心思很深,李钦载猜不透他打着什么主意。
    或许是为日后李钦载步入朝堂权力中枢积累资历,也或许只是单纯地锻炼李家的儿郎,希望他这个麒麟儿能够名副其实。
    部曲离开后,李钦载站在冰雪消融的院子里,久久伫立不动。
    不知站了多久,双脚都冻得没知觉了,李钦载才迈步走出别院大门。
    …………
    老魏在自家简陋的院子里磨刀。
    他的刀并不需要磨,这些年他一直将它保养得很好,它随时能割开敌人的咽喉,可他此时仍然在磨刀。
    刀鞘仍然是那柄锈迹斑斑的刀鞘,远远望去就像一根黑乎乎的破烧火棍。
    跟那柄锋利的刀比起来,刀鞘简直像个大字不识的粗鄙乡下婆娘嫁给了一位新科状元公,从里到外透出一股不般配。
    老魏磨刀的节奏缓慢而有序,一柄本就非常锋利的刀,此刻刃口被磨得愈发雪白,在暗淡的阳光下散发出一股森然之气。
    老魏满意地笑了,凝视刀锋的目光愈发深情,嘴里喃喃自语着什么,仿佛跟老情人倾诉相思,旁人的眼里,此刻的老魏像个疯子。
    老魏不是疯子,他只是跟战友袍泽加深默契。
    手里的这柄刀便是他的袍泽,上了战场,它便是他生死不弃的袍泽,情人或许会背叛他,刀不会。
    李钦载站在老魏的院子外,静静地看着他磨刀。
    老魏的感官很灵敏,立马察觉到外面有人,扭头望去,不由笑了:“五少郎又来蹭饭?”
    李钦载也笑:“是啊,肚子饿了,弄点吃的?”
    老魏笑道:“少郎来得好,今日家里的菜不错,酒肉管饱。”
    李钦载推开柴扉而入。
    老魏大声呼喝着儿子儿媳热菜。
    简陋的屋子里烧着一盆火,庄户人家用不起炭,他们烧的是山上的干柴,屋子里烟熏火燎的,李钦载却丝毫不介意。
    酒菜上桌,老魏神秘兮兮从床榻下摸出一坛酒,朝李钦载挤了挤眼,笑道:“这酒可是好酒,老朽年前从县城的酒肆里买来的,一直没舍得喝。”
    酒斟入盏,李钦载扫了一眼。
    酒其实并不是什么好酒,酒质浑浊得很,隐隐泛着绿光,像一潭被工业废水污染的湖泊。
    可在老魏的眼里,这就是好酒,过年都舍不得拿出来喝的好酒。
    一盏入喉,口感略有些酸涩发苦,比国公府的三勒浆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但李钦载面不改色地饮尽,还很礼貌地赞了一声“好酒”。
    老魏得意地眯起了眼:“当然是好酒,一坛花了我十文钱呢,卖酒的伙计说,城里的读书人都喝这种酒,我也想沾沾读书人的贵气,才咬牙买了一坛。狗杂碎,读书人都这么有钱吗?”
    李钦载大笑:“你说反了,是有钱人才有资格读书。”
    老魏想了想,点头道:“少郎好见识,果然不错。去年少郎君收的那些弟子,一个个来头不小,想来确实是如此,穷人家供养一个读书人实在太难了……”
    黯然一叹,老魏又道:“我儿子也是个种田的,他是指望不上了,也不知我那三岁的孙儿能否有福气做个读书人……”
    李钦载低声道:“若想出人头地,路有很多条,不一定非要读书。”
    老魏摇头:“读书才是正经,可惜养不起。”
    说着老魏突然眉开眼笑:“这次归建出征,运气好或许多斩几颗首级换军功,官上赏赐几十亩永业田,辛苦几年,家里多少有些积蓄了,那时我孙儿正好十来岁,能供得起他读书了,哈哈,天意!”
    老魏愈发喜不自胜,端盏独自大饮了一口,随即想到这坛酒那么贵,实在应该浅啜慢斟,细细品味,这一大口太浪费了,于是露出心疼的表情。
    李钦载笑了笑,随即敛了笑容,低声道:“家里都安顿好了?”
    老魏点头:“安顿了。兵器皮甲我自带,不给官上添麻烦。家里仅一独子,倒是省了分田分房扯皮,儿媳连夜给我缝了两个装水的皮囊,还做了不少干粮……”
    神情忽然浮上几许遗憾之色,老魏重重叹了口气。
    “可惜了村北边的寡妇,前年帮她家秋收,她在家做了酒菜感谢,那晚她也饮了几盏,好像醉了,又像没醉,我犹豫再三,还是没敢下手办了她,此为生平第一大恨事!”
    “倭国那些狗杂碎,坏老子的终生大事,这次若回不来,不知便宜了哪家的老鳏夫,可惜了白白肉肉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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