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瑾笑了,“当然是走正规的招聘渠道,会有专人给你面试,我不会插手的,而且进来也是从底层的实习医生开始做。”他的语气大义凛然的,颇有种“威武不能屈”的气魄感。
“那还是算了。”她知道她的履历够漂亮了,但是要进入宋瑾带的这种成熟团队,估计还有点实战经验的距离。她还是希望能以一种完美的姿态和男神比肩。
“别怕,相信自己。”宋瑾的语调听起来不急不缓的,却有一种神奇的、抚慰人心的效果。
程洛宁也笑了,不过却是真心实意的笑,并不是她惯有的乖巧面具。
听到她的笑声,宋瑾也放了心,“明天带着简历来找我吧。”说着报了一串地址,程洛宁却没有记,上辈子每周跑的地方,她还能不认得吗?
不过这次再去,大概是另一种极端的心境?
不知为什么,程洛宁居然对这个挑战有点小期待了。
宋瑾最后以一个不怎么好笑的玩笑终结了他们的这个电话,“我只给我老婆当空降兵。”
☆、72|李俊番外(上)
异国他乡的夜晚,李俊终于有机会酩酊大醉。
他从高一开始、视若珍宝了数十年的小姑娘,给他发了一张婚礼请柬,此刻,就在他的邮箱里静静地躺着,似乎是在嘲笑他的固执与无力。
李俊自认不是个很符合女生心中悲情男二角色的人,他也没法子做到对喜欢的女孩子说什么“只要你过得好就好了,哪怕陪伴你的”,他甚至有过很卑劣的想法,程洛宁如果怎么都不能喜欢他的话,干脆一辈子单身好了,他一定会做一个最好的好朋友,陪着她一起单身。
可惜梦想不就是用来打破的么?
李俊人生中第一个暗恋对象、并且也是至今为止唯一的暗恋对象,终于在他经历了十年暗恋之后,和别的男人结婚了。
多少人曾爱慕你那年轻的容颜,可是谁又能够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一生有你》水木年华
。
李俊第一次见到程洛宁是在高一第一次返校的时候。
彼时他还没从暑假没作业的余韵中回过神来,没想到高中却是这么快就要来了,再加上他早晨还早起去打了个篮球,满身汗还没有被夏天尾巴的热浪烘干,整个人都看起来很无力的感觉。
程洛宁速来不耐烦这种新生动员会上校长老师聒噪地重复千篇一律的发言,所以迟到了至少半个小时以上,妄图卡过那段无聊的时光。
她走进来的时候,正巧老贾准备让他们一个一个上台自我介绍,她在门外用细细的声音喊了一声“报道”。
老贾看了看学生名册,问了一句:“程洛宁同学?”似乎是得到了门外人的肯定,她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淡地喊了一句,“进来吧。”就对她的迟到不了了之了,直到很久之后他们班同学才知道,这个声音细细的、报道第一天就嚣张得不得了的女孩子,是他们区中考最高分。
程洛宁走进来的步伐也是不紧不慢的,像是在踏着什么特别的舞步,她也不在乎全班同学都在看着她,坚持着特立独行。
李俊就是在这个时候把脑袋从臂弯中抬了起来,然后程洛宁就这样踏进了他心里。
很多年后,李俊在香港大学学生寝室里翻开追求他的女生送他的诗集时,才找到了一句最适合形容他和程洛宁相遇时场景的话。
“你像是从梦境中走来,踏碎一地阳光踩到我的阴影里,让我的心脏从此不再是只受血液的操控。”
诗集的作者是谁他依然记不清,大抵也就是一个悲秋伤春的小姑娘的手笔,大多都是娇柔做作的无病□□,唯独这句话,竟然让他有了想哭的冲动。
李俊发现自己开始注意这个小女孩——说是小女孩完全不为过,她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像是完全没长开的模样,但是五官却是出奇的精致漂亮。对比此时个头已经窜到180的男生来说,程洛宁却是也只能说是小女孩,哪怕他们同班、一样的年岁。
小姑娘平时里根本不和别人说话,踩着早自习的铃声进门,伴着放学铃声离开教室。她甚至不太站起来,每天趴在桌子前写写画画,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李俊有次好奇,找了个机会靠近她的桌子,在五步之外凭借他5.0的视力看清了她压着的本子——竟然在看数学书!
李俊不是差生,只是不爱学习,凭着小聪明考进了这所顶级名校之后就不怎么念书了,但是难得的是就算他作业敷衍上课不怎么听,也能混到中游左右,他欣喜之余也就这么得过且过的过着。
在这个青春叛逆期的小男孩眼中,他完全不能理解程洛宁这种连下课都在看书的人到底是什么心态。
他本来想可能是这个漂亮的小女生脑子实在是不好,所以才要花费比别人更多的时间。但是观察了一阵他就推翻了自己的猜测,不说人家每次第一的辉煌成绩,就说数学课做练习的时候,小女孩总是第一个放下笔,然后等着老师公布答案,这说明她的反应非常快。
李俊心里痒痒的,想要去探寻这个女生的秘密,却又无从下手。
直到他和隔壁班的好兄弟顾致一起打篮球的时候,顾致的一句话提醒了他,“……林怡说他们班有个男生,从来没人和他打篮球,因为他个子太矮了,于是就每天发奋读书……”
李俊对顾致青梅竹马那个娇作的小姑娘没啥好感,但是顾致的话却是给了他想法——难道小女孩也是因为没人和她一起玩,所以才只能读书的?
此时程洛宁已经不能再被称为小女孩了,短短几个月里,她像是吃了激素一样迅速长大长高,然后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女生。
因为容貌出众,班上对她有想法的男生不在少数,但是却又慑于她那种生人勿近的气质,竟然没有一个敢上去对她做点什么的。
李俊这时候还没有生出什么“喜欢”啊之类的早熟感悟,他只是单纯地在关注程洛宁。在看似勘破了她的想法之后,他迫不及待地行动了。
“程洛宁,周末我们去唱歌,一起来吧?”李俊在当天放学后立马拦住了准备收拾东西离开教室的程洛宁。
程洛宁听了他这话,并没有如同李俊所预料的那样,露出什么高兴或是厌恶的表情,她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看了李俊一眼,眼里无悲无喜,像是在看他,又想是穿透了他看向了什么别的地方。
李俊在她的眼神里一下子觉得无所适从起来。
程洛宁看到他的局促,依然还是没有说话,领着包就从他旁边绕走离开了。
李俊不可说是不失落的,但是他却对这个女生更加好奇关注起来——程洛宁身上的那种超然气质简直让他着迷,好像雄性荷尔蒙都在滋滋地燃烧着。
他在等下一个可以自然地与她搭话的机会。
李俊的动静不小,自然是被他的那些好兄弟注意到了。
冯立被推上来打听好兄弟的情感现况,“李俊,你喜欢那个程洛宁啊?”
虽说程洛宁平时低调不说话,但是却没人能把她的名字叫错,每次不管大考小考老师报分数的时候第一个总是她,想记不住都难。
李俊对冯立的问题很茫然,“喜欢?什么叫喜欢?”
冯立看他是真的茫然,不是那种故意装傻,便狠狠地拍了他一下,直接把他整个人拍在了桌子上,“我看你是打球打傻了吧!喜欢就是你想亲她想抱她想跟她上/床!懂了吗!”
青春期的男生,对这种事情不再遮遮掩掩地害羞,他们是大胆而奔放的,说出来的话也是荤素不忌。
李俊为冯立这种粗鲁的说法狠狠地皱了皱眉,却是认真地思考起来。
片刻后他得出结论,“我不喜欢她。”
确实没错,当时的李俊只是单纯地对这个女生好奇着,她是他这辈子都没有接触过的类型,自然是有些特别的吸引力,但是却没有什么龌龊的想法。
而很多年后,李俊却再也背不起“喜欢”这个词,他想,他应该是爱上程洛宁了吧。
程洛宁就在李俊的关注下越长越出众,气质越来越高冷,他却再也没有找到和她搭话的机会。
哪怕是在她做值日生的日子里故意留在教室里和别人高谈阔论,也没能赢得她一丝一毫的注意。
有的时候李俊甚至觉得,她是不是自己幻想出来的人物,随时要告别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在她眼中都是虚无一样的存在,什么都不能得到她的关注,她只活在自己的天地里。
虽然这种想法很荒谬,但是李俊却在很长时间里都对自己的想法深信不疑。
就这样,时间“唰”地飞走了,转眼就到了高二,他们要分班了。
李俊不知道程洛宁会选什么科,但是按她的成绩来推测,多半是历史,她的历史在她所有平均优秀的科目中都是拔尖地优秀的。
李俊没什么目标,但是想和程洛宁待在一个班的愿望却十分强烈,很巧的是,他平均中流的学科中,也是历史比较好些,虽然老贾曾说过,李俊这个脑子是选物理的脑子,如果自己肯用功的话,妥妥笑傲理科班——他却还是毅然决然地选了文科。
果不其然,程洛宁选了历史,他们又在一个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