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第83章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第八十二章: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计算了到n市的时间,我们早上七点多钟出发,收拾了行礼,上车时我手心全是汗。
    这个嵌进了骨子里的城市,而今必须正视——在我逃避了十一年之后。
    我承认我紧张,青葱年岁的事,我以为早已忘记了,可实际上我一直记得很清楚。于是在三十岁之时,从记忆的箱底翻出来,还明艳如昔。
    我还记得那时候老爸的表情,他指着我的鼻子吼:“如果今天你从这里走出去,以后你就算死在外面,也不准回来。”
    然后我坚定地告诉他,就算我死在外面,也不会再回来。
    跟着就是十一年的别离,我失去了后悔的资格,便连想念也不敢承认。
    驱车从s市到n市,行驶了三十九个小时,晚上都是比毛开车。我却没有丝毫睡意,如果你也曾经漂泊在外,也许你会理解这种心情。期待、感慨加上隐隐的不安,山水入眼,乡土渐近时,回忆便千丝万缕、层层叠涌。
    这一场离开回来,青山不改,老却的只是我们,年华、容颜、心境,面目全非啊。
    我一直没能睡着,完整地看到了黎明,看到日出,看到第一缕晨曦洒落大地,山水脱出了黑夜的羁绊,沾着清露重迎阳光。
    “这里空气不错。”比毛闲聊,我不答,他便伸头过来,嬉皮笑脸地调戏老子:“要么在这里停停,我们去山上找个花草茂密的地方野/合?!”
    ……= =
    到行入市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多了,除了更光鲜一些,这小城变化不大,十一年于它而言,不过弹指尔。
    车穿行其间,渐渐地往小镇的方向行驶,我甚至还能看到那趟巴士——它可以直达我家门口。
    这阔别已久的地方,让苏如是的一生,如若一场大梦。
    小镇离城区约两小时,它的变化远比城区大,旁边的瓦房大都变成了小楼,公路被拓宽,从柏油路变成了水泥路,中间还隔着绿化带。道旁的杨树还在,树杆靠近根部的石灰粉似是新刷,一层纯纯的白。
    路边还可以看见田地庄稼、鸡鸭,偶尔有水牛在田边悠闲地啃草。
    “哎,要是当年你不跑出来,说不定毕业之后岳父岳母大人就把你嫁给这里镇上的首富了吧?”
    老子本来正心中忐忑,闻言也不禁好笑:“当初这镇上首富就是你的岳父大人。”
    “哦?”他装模作样地揉着眼睛:“那小婿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了。”
    谈笑间已到了镇上,我把车停在路边,看这片阔别十年的故土。
    路边有人三三两两行过,见着我们,颇有些好奇地打量。
    “怎么样,还记得地方吗?”比毛斜靠在车头,点了支烟,笑着问我。
    我亦笑,怎么会不记得?那栋小楼,十一年未变模样。院子里低洼处甚至还盛开着那丛桅子花,也许是长年浇水的缘故,它们葱郁繁茂,花蕾微绽,散着幽幽的香气。
    这是镇上的第一栋小楼,那时候多么的意气风发啊,只是现在,在众多新房的映衬下,它便呈出老态。
    我在楼下徘徊,比毛轻弹了一下烟灰:“上去啊。”
    我居然觉得恐惧,真特么地好笑,我在s市赤手空拳地混了十一年,如今却在一栋老楼前觉得恐惧。
    “比毛,我……要么我们还是明天再来吧?”
    他掐了烟,过来拎了老子就往楼上爬。我们没有爬上三楼,在二楼的转角,我看到了他们——我的爸爸、妈妈。
    所有的忧虑都抛开了,身体失去了感觉,我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那一刻我突然释然,不管他们怎么教训我,我无撼了,此生无撼了。
    可是他们没来得及教训我,我老妈扑到我的身上,抱着我哭。老爸站在原地,他们都老了,脸上的皱纹、额边的白发,悄然述说这十一年的风霜。
    我爸爸站在原地,我看见他的眼泪,他站得很直,倔强的不肯用手去擦。我记得那一年,他在部队上伤到了左眼,我去看他时他抿着的唇,那时候也是这么倔强,不肯现一丝疼痛给旁人看。
    可是现在,我看见了他的眼泪。
    他向我和妈妈走过来,妈妈死死地抱着我哭着吼他:“你再赶走我的女儿,我和你拼命!”我的眼泪就流了一脸。
    而他只是走过来,张臂静静地拥着我和妈妈,我把下巴靠在他的肩上,他伸手缓缓拨好我被弄乱的长发,那动作那么的细致温柔,像我只有三岁一样。
    在楼道上站了许久,我突然想起比毛,转身将他拉过来:“爸爸,妈妈,这是陆小东。”我这样跟他们介绍。
    他们却并不惊讶,半晌,老爸拍拍比毛的肩:“老站在外面像什么话,都进屋。”那声音犹带哽咽。
    家里居然还是老样子,我房间里面的摆设都未必变一丝一毫。我的水晶笔筒,我的汉白玉镇纸,我临到一半的隶书字帖。
    老妈一刻不停地忙开了,她说苏苏,妈妈煲了你最爱吃的红枣莲子粥,快来尝尝。然后又叫苏苏,妈妈还做了水晶肘子,你试试味道还喜欢不。最后她又抱着我哭,她说宝贝,这十一年零六个月,差点没把妈妈急疯……
    我觉得心里面有把钝刀,一刀一刀刻过去,痛若断指切肤。
    我发现我们的行礼是多余的,老妈把我们的拖鞋睡衣、牙刷牙膏毛巾什么地全都准备好了。晚上比毛和我老爸睡,我和老妈一起睡,两个人一直唠嗑,她告诉我自我走后十一年零六个月十八天,家里没有换一把锁,两个人就没敢换过手机号码。她说有一次老爸的手机丢了,那个时候镇上的移动营业厅已经关门了,他跑到工作人员住的地方,硬缠着人帮他补卡,她笑着轻声地叹:“他嘴上不说,却只是怕你会打回来啊。”
    到天都快亮的时候,她才浅浅入睡——睡了还抱着我,生怕一醒来就会不见一样。
    我只觉得心酸,任她抱着,那一觉,竟然睡得无比香甜。
    睡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老妈正在张罗着午饭,比毛和老爸在沙发上下象棋,两个人都不是什么高手,就下着玩玩而已。
    我去厨房帮忙,她笑着道:“放下妈来,你啊,还是只有等着吃饭的料。”
    我只是笑着帮她剖鱼,你看妈妈,我已经不再是十八岁了呢。
    下午,老爸主张让我带比毛出去玩,老妈主张让我们一家去亲戚家走动走动。
    最终我们顺从了老妈。
    礼物都是比毛挑的,进超市时他向我伸手,我半天才明白过来,掏了钱给他。结果被老爸训:“哪有把男人管得这么严的!”
    老妈笑而不语。
    那一天,我们成为整个小镇上的话题人物,众人的目光,有褒有贬,我只是牵着比毛的手,微笑置之。
    下午回来,比毛说带我去一个地方。老子当时就笑了,小样儿,这好歹是老子的地盘好吧,你还能找着什么新奇的东西么?
    他却只是拉着我出来,老爸老妈明显已经‘反水’了,他们现在很是偏袒他。= =
    于是只在我们出门时老妈交待了一声:“早点回来,晚上我们吃韭菜饺子。”
    我挣脱比毛:“我们先回去吃饺子,老妈包的可香了。”
    他突然回头吻住了老子,还是一个深深的舌吻,老子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憋死。他把老子拖到车上,车开往市区的方向。
    行驶了近一个小时后,他停在嘉陵与顺庆两个区交界的地方,那里有个小小的洗车加水店,他开到店门外的空地上,里面很快出来一个男人,因为是夏天,他坦露着上身,只穿了一条灰色的中长短裤。见到我们倒是一脸微笑:“洗车还是加水?”
    比毛开了车门出去:“洗车。”
    言罢,他过来帮我开车门,我由他牵着手出来。那时候是傍晚,这里因为是城效,人并不是很多,车也并不是很脏,我困惑地望着比毛,他只是微笑。
    当时夕阳是红色的,余辉斜斜地洒落在地上。那个男人已经举着水龙头开始洗车,水雾四散,我怕水喷到身上,退到了小店的屋檐下,比毛还站在车边,静静地看那个男人。
    老子颇有些啼笑皆非:丫的不是怕人家洗不干净吧。= =
    往小屋里望了望,发现这里也卖零食的,一个女人坐在柜台上,怀里还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旁边的桌上,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儿在做作业。
    现在天虽然还没黑,屋子里却还是比较暗的,故开了一盏灯,昏黄的灯光衬得光线更暗。
    我要了两个雪糕,剥了一个提子的过去喂给比毛。他也不肯伸手过来接,就着我的手吃。那模样太像给嘴嘴喂食了,老子便拿在手上由得他慢慢舔了。gt_lt
    “已经好了,您看可以了吗?”男人的声音传过来,那天因为天气很热,我穿着宽领的t恤,上面是比毛绘的水墨山水,下装依然是及足踝的长裙,脚上是白色的布鞋。
    因为水管压力很高,有水溅在我的裙子、鞋子上,比毛抽了纸巾,俯□帮我擦去裙角的泥点,我笑着转过身去,边掏钱边问:“多少钱?”
    “十块。”他抹了一把头上的汗,伸手过来的时候我们都愣了。
    “苏……苏苏……”他的声音有些颤,穿过十一年的时光重现在我耳边。我微微地往后退了一步,比毛起身揽住了我。
    那个男人身上湿了大半,分不清是水是汗。他的身体亦不复当初的结实,小腹微凸,皮肤已经很黑,眼中的神采,再难见当年的灵动。
    我无法相信,真的我无法相信,苏如是十八岁那年在n大门外邂逅的男孩,十一年后会是这个样子。
    那感觉就好像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少年,耗尽一生去修习神功,只为了某天能战胜他的仇人。而当他踌蹰满志的站到仇人面前的时候,发现时间已经把他锈蚀成了一个不堪一击的老人。
    我觉得整个人都石化了,我们就那么静静地看着,这目光穿透了这十一年的时光,我在他的眼神中看到疼痛,他轻声地唤我:“苏苏。”
    我像被点穴而后又解穴,在一片如血的斜阳中我浅浅地微笑,然后右手得体地伸过去:“嗨,你好吗?”
    他怔了半晌,未伸手与我相握。
    我于是把十块钱递过去,他缓缓地接了,那一张纸币被揉皱,紧紧地握在他手掌心里。我转身去了车里。
    那个近乎陌生的男人垂首站在车窗边,昨日种种仿佛还在眼前,而转瞬间,爱、已隔沧海桑田。
    作者有话要说:呃,捉个虫子。
    ☆、第84章 让一切是非对错
    第八十三章:终章
    比毛开车,我坐在副驾驶座。
    彼时夕阳正浓,晚蝉高歌。在我的心里深埋了十数载的一根刺,就这么血淋淋地挑出来,因为太快,便连痛也不甚明显。所以我还能微笑:“你怎么找到他的?”
    比毛专注地开车,闻言亦不曾转头:“那天无意中看到你的身份证,因为当时有事顺路,过来n市看看。跟岳父、岳母谈起当年的事情,他们提到那个男人,我在你们学校周围打听了一阵,有人告诉我他在那里。我去看过,然后发现……”他依然不曾转头,笑容坏坏地显得很痞:“你的眼光真的很矬哎苏如是。”
    我竟然没有跟他一般见识,想来最近的一系列事已经让苏如是的攻品大大提高了吧。不和小受一般见识,不也是一个好攻手则之一么。
    我只奇怪一点:“为什么你跟我报帐的时候,没提到来这边的费用呢?”
    他万年不变的淡定中终于又现了一丝腼腆:“咳,我卖了两副画,冲抵了。”
    老子颇为意外,他的画是从来不卖的。当下心里面便觉得自己有点过份:“下次你直接告诉我,正常支出,嗯,还是必要的。”
    他以单音节回应:“嗯。”
    接下来的半个月,就很忙很忙。
    他说带我去咸阳,那个传说中秦朝的都城。临行前他跟家中父母通了电话,他的父母挂了电话又特意打过来,这次直接跟我爸爸妈妈唠上嗑了。
    这一场通话大约用了五十几分钟,那就是一场互捧之战。我老爸老妈夸他们养了个多么优秀的儿子,那边他们说什么我听不见,不过料想也与这差不多。
    老子当时就很疑惑:“比毛,你父母太痛快了吧?都没见着我呢。”
    他仰躺在沙发上双手枕着头,一副高深莫测的姿态:“他们自己儿子的眼光,错不了。”然后又低声笑:“我哥第一次带我嫂子回来那一阵,我妈那个紧张、激动,三天没睡好觉。”
    = =
    结果那天,我们到咸阳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比毛一家五口人十二点一刻已经在机场等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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