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

    “月是故乡明,星球当然还是自己居住的好。”顾朗搂着她的腰,轻轻一带,把她搂进怀里亲吻。
    明薇咬了他一口,做了个鬼脸:“有人来了。”
    “什么?”顾朗环顾四周,他们是直接从玫瑰星云回到的地球,降落在人迹罕至的雪山上,这里怎么会有人呢。
    明薇看着他狡黠地微笑。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顾朗听见直升机的声音,两个高挑的人矫健地从直升机上下来,仿佛起了争执。
    顾朗诧异地挑了挑眉:“你们两个怎么会一起来?”
    一身皮衣的凌岚抢先开口:“发生了一件极为古怪的事情,非常古怪,不可思议,简直无法想象。”
    唐黎打断了她:“行了凌小姐,你能别和我来抢吗?我警告过你,再妨碍我的话,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我奉命行事,你若有不服,尽管采取外交手段好了。”凌岚驳斥他,“我也不少怕了你。”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你这样的女人,实在不讨人喜欢!”
    “我又何必要你喜欢?”
    顾朗无视了他们的争执,问明薇:“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来?”
    “咦,对啊,”明薇笑盈盈反问,“我怎么会知道呢。”
    顾朗看了看她,突然明白过来,想必是明薇从云仙那里知道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呢,他捏了捏她的鼻尖:“你呀。”
    明薇扮了个鬼脸:“我要逆袭了,你信不信?”
    “信,我当然信。”顾朗无奈地摇了摇头。
    凌岚和唐黎争了半天,两个人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先和我走,听我先说。”
    “我一般不和女人计较,但是你除外。”
    唔,不管怎么样,新的故事又开始了,不是吗?
    冒险刺激的故事永远在继续,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被隐藏的秘密,只要有足够的好奇心,就会有所发现。
    只是这一次就到此为止吧,我们要过一段时间再来记录了。
    青梅竹马的故事,你们还喜欢吗?
    作者有话要说:留在正文里的线索,以后有缘再来说吧,故事已经完结了,但是冒险不会结束
    也许会开系列,也许……谁知道呢,是吧
    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这个题材的故事,因为倪匡先生写的卫斯理一直是我的挚爱,这个故事,原本也是要向他致敬的,可惜我虽然很用心写了,但是成绩不怎么滴,下一个故事再继续努力吧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下个故事再见
    直通车:
    蛊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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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还有一个番外,然后就没有了
    第101章 番外:永恒的爱
    沈思看起来和普通的在读大学生没什么区别,宅,不爱运动,喜欢吃垃圾食品,每天对着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数码产品从不离手,爱翘课,期末考试成绩平平……计算机系的每一个学生,都不会对她有什么特别的印象。
    系里也有不少厉害的学生,比如说某位被学弟学妹们崇拜的学长,据说超级厉害,长得又帅又有钱。
    他挺喜欢沈思的,也许是因为在人群中,所有人都看着他的时候,她没有,这就叫抖m体质,很多高富帅都有这种毛病,就喜欢挑战不理自己的女生。
    对于沈思来说,身边有个真·土豪·女神的明大小姐当闺蜜,什么炫富行为都弱爆了好吗?
    而且她也很有钱啊,虽然这些钱都来路不正就对了,反正黑吃黑嘛,还不如给她买硬件。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捉襟见肘了,但是沈思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要给永恒最好的硬件设施,当然,再好的硬件,也抵不过人类的身体。
    永恒现在经过几次升级以后,已经可以潜伏在互联网的任何一个地方,也就是哪怕凌岚找到了他,把硬件全部砸毁,只要互联网还在,他可以到达任何一个地方。
    没有一台电脑可以抵挡得住他的入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虚拟世界之神。
    此刻,二次元的卡密萨马正在以短信方式狂轰乱炸——因为沈思按了静音,关闭了无限,虽然他可以自动激活但是他不敢啊——“思思吃饭了吃饭吃饭了!”
    沈思跟着下课的大部队一起朝食堂挤去,食堂的四个摄像头尽忠职守。
    “荤素搭配荤素搭配吃鱼肉要么牛肉不要吃炸鸡腿啊啊那个对身体不好!”沈思瞄完这一条短信,把手机关机了,打了一份炸鸡腿要了一瓶可乐。
    坐到座位上的时候手机已经重新开机了:“思思你不要不理我qaq!”
    发颜文字是怎么回事,当初那么高冷温柔亲切的网友去哪里了!谁能告诉她这个婆妈啰嗦的电脑是怎么回事啊!
    “思思我错了qaq”
    “可乐太冰了对你身体不好……”
    “根据计算你的大姨妈马上就要来了……”
    “思思……”
    沈思长长叹了口气,无奈地把可乐推开,开始喝热汤。
    从小就失去父母关爱的她当然渴望有人关怀,可是这么罗里吧嗦的实在是很毁形象好吗?
    “学妹。”某位学长端着饭菜施施然想要坐下。
    沈思一脚踩在对面的椅子上,埋头吃饭,不欢迎之意溢于言表,永恒大惊失色:“思思,你穿的是裙子快把腿放下你要走光了!”
    她终于忍无可忍,把手机往地上一摔,一脚踩了下去。
    学长惊呆了,瞄了瞄地上碎成渣渣的手机,没看错的话这好像是刚刚出的苹果吧,一个肾呢!说踩就踩?太*了吧……他顿时对这个每天只穿棉背心和短裤的女孩改观。
    沈思无比淡定,她平均几个月就要换一个手机,理由雷同,被气惨了就拿可怜的手机出气。
    晚上永恒可怜兮兮地问她:“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没有。”她关了灯,把脑袋搁在枕头里准备睡觉。
    永恒没说话。
    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叫她起床,沈思觉得奇怪,喊了两声,居然没有反应,她慌了,连忙打开电脑,一切都运行正常,可是他居然那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明薇不情愿地被她从被窝里拖了出来,冲她一个劲儿翻白眼:“我和阿朗在度蜜月啊,你有没有良心?”
    “度蜜月?拜托,距离你们结婚已经过去一年了你还度蜜月?”沈思羡慕嫉妒恨,“你这是存心刺激我吧?”
    “没。”明薇连忙否认,“我们的蜜月只是稍微长了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我看你们是要度一辈子!”沈思嘟囔道,“快帮我想想办法,他会不会出事了。”
    “指不定是和你吵架了,冷战呗,”明薇安慰道,“你别想多了。”
    “他不会的,因为他是电脑,不是人,他自己给自己输入的命令你忘了,他编了永远爱我的程序,可是他居然突然失踪了,这不正常。”沈思懊悔道,“早知道就不欺负他了。”
    明薇瞅瞅她,悠悠道:“你就是恋爱经验太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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